央广网福州8月25日消息(记者张子剑)《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25日,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条例立法背景、核心制度及实施意义进行解读。
《条例》共26条,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建立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工作体系。针对实践中专门学校入学期限标准不一等问题,条例在省级层面创设统一的专门学校入学期限评估基准,由省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各地参照执行,保障矫治教育尺度公平统一。同时,细化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执法依据,明确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梯度处罚标准,压实市场监管和医疗卫生等场景的监管责任。

新闻通气会现场(央广网发 共青团福建省委宣传部供图)
《条例》构建全周期闭环矫治机制,建立入学、在校、离校全流程动态评估,配套刚性探视制度,鼓励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专门学校学生升学就业渠道,并建立离校后多部门联合帮教、回访制度。此外,明确学校、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对严重不良行为的互通告知义务,以信息化建设推动风险预警和协同治理。
共青团福建省委自2023年起深度参与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为《条例》出台提供重要支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刘用安表示,《条例》与已出台的《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互为补充,形成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
会上,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黄建顺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成专门学校15所,提供学位1951个,2027年将增至18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元祥表示,将落实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审矫衔接、家庭教育指导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降低重新犯罪率。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世东表示,2025年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同比下降12.99%,今年上半年继续下降21.37%,将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并重,推动源头治理。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潘臻颖强调,将深化“家校警社”协同,依托“1530”安全教育模式和“双盯办”机制,依法分级分类教育矫治欺凌行为。
《条例》实施后,各部门将协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预防网络,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