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域生态特点,因地制宜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司法服务的长泰特色,拓展生态修复新模式。近日,长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并实施“检察+绿碳”机制,让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人从“破坏者”变身为“修复者”,为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本固基勇挑“千斤担”

长泰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碳汇”机制为契机,针对专业储备不足问题,组织部门干警搜集资料、案例进行学习,并走访先进检察院学习经验,开展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等方面的高效联动机制,全力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信息共享打好“组合拳”

该院会同长泰区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完善涉林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碳汇适用机制,凝聚“司法+碳汇”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林业碳汇知识宣传,为全面落实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打下基础。

法理相融做好“瓷器活”

长泰区人民检察院将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相结合,在办理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林业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的重要因素,调整量刑,引导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量。截至目前,已有3人签署自愿赔偿碳汇损失承诺书。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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