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自6月25日至7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此次修订是对2018年制定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强化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销售管理制度;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在北京市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

健全完善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明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经登记取得北京市牌证,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驶;推进行驶证电子化和电子识别芯片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设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十年有效期。

完善停放充电规定,明确停放管理责任。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供给原则以及规划、配建的具体要求;新增道路停车设施设置管理规定。新增充换电设施管理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编辑:王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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