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提请二次审议

明确本市建立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平台

昨天(5月29日),《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二审稿提出,北京市建立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平台,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共享、对外交流、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

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平台、司法监督与保障、行业自律、仲裁秘书职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平台将聚合国际国内优质商事争议解决资源,鼓励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查明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国际组织等入驻服务平台,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共享、对外交流、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同时,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在服务平台设立巡回审判庭,开展仲裁司法审查和与仲裁相衔接的程序工作。

在司法监督保障和行业自律方面,二审稿规定实行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归口办理工作机制,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衔接,提高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效率。北京仲裁协会依据章程实施行业监督,维护仲裁行业发展秩序,组织业务交流合作和培训,保障仲裁机构和仲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支持仲裁秘书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二审稿规定北京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类别中增设仲裁秘书职称专业。在京仲裁机构建立仲裁秘书队伍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评价考核机制,完善仲裁秘书职级晋升机制,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

编辑:庞婷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