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3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北京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受到表彰。

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密云区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朝阳区孙河乡等57个村镇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2家单位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尚丽新家庭等22户家庭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北京汇文中学等18所学校获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此外,孟二梅、焦云龙当选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

经复查确认,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延庆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称号。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推动“五大创建”合力并进,持续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个全国文明城区、119个全国文明村镇、393个全国文明单位、42户全国文明家庭、33所全国文明校园。

编辑:朱冠安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