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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2017-04-21 19:07:00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张国凤) 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签约颁证仪式,在平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举行,平罗县城关镇星火村党支部书记马少林高兴地说:“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的打工,定居的定居,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通过这种改革,盘活了宅基地资源,增加了集体收入和个人收入。”

  据了解,本次入市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7宗36.02亩,全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为50年,出让价款216.12万元。据了解,平罗县作为全区唯一一个改革试点县,当天为全区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签约颁证。

  签约当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负责人为平罗县7家用地企业颁发了不动产证书,平罗县邮储银行现场与2家企业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平罗县盈丰农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洪波当天通过土地入市交易改革制度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用60万元购买了9亩地50年的使用权。“拿到这个证书后我可以向银行贷款200万元,比原先三户联保贷来的50万元多很多”,姜洪波说,而且有了证书后,可以在土地上建设农业设施,“而这之前都是违法的,这次我们有了定心丸,可以放心大胆地搞农业生产了!”

  据了解,平罗县现有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92宗2400多亩,长期闲置的有60多宗。为了进一步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平罗县自2016年底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存量土地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确定为工矿仓储、商贸服务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转让使用权。

  “今天的7宗地入市也是当地首次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现金出让的方式进行入市,共签约7宗地面积36.02亩,出让价款216.12万元,除按规定缴纳国家15.47万元增值收益调节金外,其余将全部归于村集体,在村集体和个人之间合理分配。”平罗县人大副主任、农改办主任顾自军说:“这次的改革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为增加农民土地收益探索了一条新途径。”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平罗县;经营性;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