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动态 > 正文
关于举办“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大家谈”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3-07-29 13:58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关于举办“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大家谈”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广电协(学)会,中央三台、传媒大学、海峡之声电台学会,中广协会史研会各理事单位,各学术研究基地:
历史题材是广播电视节目的富矿,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历来十分重视历史题材节目的创作与播出,涌现出一大批脍炙人口的好作品,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中广协会于2011 、2012年连续举办了两届全国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评析暨创新论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在创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题材同质化、后期创作演绎化等。为了深入探讨历史题材广电节目创作的规律与规范,促进其创作的繁荣与发展,经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决定举办“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大家谈”征文活动,由中广协会广播电视史研究委员会负责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范围
本次征文参考选题如下:
1、历史题材广电节目创作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2、历史题材广电节目创作的原则把握与处理。
3、广电历史题材作品要素研究。
4、不同素材对历史题材作品形式的影响与制约。
5、历史题材作品后期创作加工与追求历史真实的关系。
6、历史题材作品叙事技巧与风格的多样性。
7、历史观、价值观对历史题材作品选材的影响。
作者可参照上述题目选题,也可另拟题目。
二、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从2013年7月底开始,截稿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征文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并在适当时候举行颁奖研讨会。
三、评选等级
1、根据参评作品数量,按照中广协会评奖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证书加盖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印章。
2、一、二、三等奖作品及部分优秀奖征文将在内部刊物上登载。
四、征文要求
1、各单位推荐征文不限数量,不论发表与否,既可以是最新撰写,也可以是以前发表过的。
2、征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
3、征文须报送一式10份文字稿(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每份文稿前须附申报表(可复印)并装订。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宋体4号字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征文电子邮箱(yhjyyn@126.com),注明“历史题材广电节目创作大家谈征文”字样。来稿请寄中广协会广播电视史研究委员会,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联系人:尤勇;电话:(010)86093483(兼传真),13910327899。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广播电视史研究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附:“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大家谈”征文申报表[点此下载]
编辑:宁静
猜你喜欢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