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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行网直指江苏卫视“一女二嫁” 披露新证据

2014-01-22 09: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科技1月22日消息,风行网昨日召开发布会,再度披露了江苏卫视“一女二嫁”的新一轮证据。1月16日,风行网曾发布声明指江苏广电集团旗下长江龙公司单方面终止与风行网签订的有关江苏卫视多档综艺节目非独家转播版权构成侵权。

  风行网副总裁佘清舟展示的证据资料显示,2013年8月1日前,风行网就与长江龙公司签署了《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并据此获得授权使用江苏卫视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的所有电视节目的非独家版权,包括但不限于《非诚勿扰》、《最强大脑》等热播综艺节目。

  然而,到了12月9日,风行网却收到江苏卫视发来《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的邮件,在这份邮件中,江苏卫视方面写明“由于我司已与PPTV就2014年度江苏卫视节目版权达成独家合作,因此向贵司提出解除贵我双方于2013年8月1日签订的《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的要求”。

  继邮件之后,2013年12月18日,对方又向风行网正式发出了《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的书面材料。由于在未与风行网解约前,“长江龙”公司并不具有售卖江苏卫视节目独家版权的资格,因此,其与PPTV达成的独家版权合作,不仅是对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节目非独家版权的侵犯,事实而且在法律上是一种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在风行网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其独家版权合作交易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PPTV在2014年8月1日之前至多只能拥有江苏卫视综艺节目的非独家版权,如果他们使用 “独家”字样,将构成对风行网的侵权。

  在收到《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后,风行网在2013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了《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协商函》,力求消除误会,继续履约。但江苏卫视方面一直不予回应。2014年1月14日,江苏卫视的新浪官方微博却单方面发布《关于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独家版权的声明》,直指“风行网今年播放江苏卫视相关综艺节目的行为构成盗版侵权”。佘清舟现场透露,早在江苏卫视向风行网提出解约建议的一个多月前,也就是2013年10月31日,长江龙公司就对外发布了《江苏卫视2014年度电视节目版权合作政策通知》,从通知内容中可以看到,为包括《非诚勿扰》等在内的江苏卫视2014年度节目寻求全年度独家合作。

  据媒体报道,在风行网与媒体沟通之后,长江龙即刻发表声明称已对风行网进行上诉,上诉理由是风行网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佘清舟则在会上即表示,风行网自合同签订以来,一直遵循合同规范,履行义务和责任,足额支付了所有到期的许可费用。佘清舟还表示,风行网将坚持继续履行许可合同,照常按照合同约定在风行网上播放江苏卫视综艺节目,并且将一直坚持播放到2014年7月31日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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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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