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11月20日早上,记者从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 11月20日9时宝鸡空气质量已达到中度污染,预计21-24日空气污染将进一步加剧,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0日14:00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11月19日,宝鸡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组联合陕西省环境监测站、陕西省气象局和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研判:11月20日至24日,宝鸡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湿度大,利于污染物累积和吸湿增长,地面处于高压后部辐射区,受东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

  20日9时空气质量已达到中度污染,预计21-24日空气污染将进一步加剧,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根据专家组建议和《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发〔2019〕21号)有关规定,经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0日14:00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市区范围及各县区。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宝鸡公安部门将做好全市主城区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宝鸡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督导主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住建、市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工信、环保等部门将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规划局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