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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法检两院严惩村官贪污犯罪

2017-09-05 13:42: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张松 通讯员刘玄)9月1日上午,旬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毕某贪污罪一案。

  “现在开庭。”上午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

  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称,被告人毕某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镇政府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作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5万元。检方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毕某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毕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毕某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随着法槌的落下,本案闭庭。经法院决定,当庭将被告人毕某依法予以逮捕。

  据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审理查明认定的事实,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毕某犯贪污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有自首和在公诉前将所得赃款全部予以退缴情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贪污国家移民搬迁款5万元,属于“其他较重情节”,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亦不能免除刑事处罚。

编辑: 刘昱
关键词: 被告人;贪污犯罪;贪污贿赂;旬阳法

旬阳法检两院严惩村官贪污犯罪

9月1日上午,旬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毕某贪污罪一案。据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审理查明认定的事实,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毕某犯贪污罪事实和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