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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获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

2018-06-08 17:07:00来源:陕西传媒网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张艳芳)西安市政府昨天下发《西安市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对评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年内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的批零住餐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货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减轻企业用电负担,鼓励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文化休闲广场内的商场、超市、餐馆、专业店等商贸企业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对在西安市内新建的集批发、零售、配送、餐饮、文化、娱乐、医药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符合《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

  鼓励限上商贸企业参加和举办各类展销会活动,对参加省外知名展会的,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参加省、市内(包含市级)知名展会的,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扶持推进无人超市、无人售货便利店、无人值守售卖店等新型商业模式或业态在西安布点。对直营及特许加盟门店,每增加一个便利店,奖励1—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超市,奖励3—5万元,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品牌连锁企业新建大型连锁店,每建成一个连锁店奖励7万元。

编辑: 刘昱

西安:获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

西安市政府昨天下发《西安市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对评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