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记者 张潇)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就做好2020年全省中职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或3年内发生过违规办学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陕西省两部门要求,各市要坚持职普比不低于4∶6底线要求,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职普比进行督导检查。

  各市严格核查跨省招生学校资质,编制跨省招生计划(含市属高职、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或3年内发生过违规办学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招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应具备相应培养条件,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

  要求各市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制度,届时,省教育厅、人社厅将联合公布全省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未列入名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

  各市及学校要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分别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对接。拓展生源渠道,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应结合职教扶贫、技能扶贫重点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