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19日消息 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的西安首家“一站式”取证中心,依托西安公安高新分局办案中心原有的体检中心、检验鉴定中心、心理疏导测评室及儿童休息室,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身体检查、辨认等一次全面取证,自2020年成立以来,该中心已经运行一年半。

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维护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避免因办案方式不当造成“二次伤害”,2020年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一站式取证”主要指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鉴定和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介绍,按照现行的案件办理流程,一旦发生性侵案件,需要对被害人开展询问、辨认、鉴定等多项取证工作。但由于案情复杂、被害人年纪小表述不清,以及受伤害产生应激反应后无法交流等原因造成的笔录记录不到位等,很可能会出现二次取证的情况,这不仅无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反而极易造成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心理咨询师告诉记者,被害人遭遇性侵后,往往处于惊吓、恐慌、自责、“羞耻”之中。很多被害人不愿回忆不堪的遭遇,甚至因难以接受现状而厌世轻生,但此类案件的取证往往离不开被害人的陈述、辨认。每一次取证无疑都是在揭“疮疤”,一次次地刺痛被害人,相当于在固定证据、打击侵害者的同时,被害人又遭遇了“二次伤害”,而对于心智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创伤的“伤口”更痛更深,甚至会导致其自暴自弃,毁了前程。

在“一站式”取证中心可以看到,这里有针对情绪疏导使用的沙盘室、放松室,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监控的小屋,还有可以进行情绪宣泄的击打呐喊室,以及针对年纪较大孩子放松身心的书吧、针对年龄较小孩子的大型玩具、爬行垫等。

西安公安局高新分局办案民警说:“以前会有问不到位的情况,但是现在是联合办理,在制作询问笔录之前,检察机关会对我们的侦查进行指导,和我们一起拟订询问提纲,指出在询问和记录中容易忽略和记不到位的有关案件定罪和量刑的关键问题,提高了一次询问的质量,减少了再次询问对孩子的创伤,加快了案件的办理速度。”

“一站式”取证中心运行一年半以来,雁塔区检察院已经在这里办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中心的建立,推动了办案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提升指控犯罪的精准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