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安康讯 (记者 毛明博)2月25日,安康市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沈贵勇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安康市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安康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6天,同比增加20天,优良率94.5%,无重污染天气,超额完成省考目标任务23天。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沈贵勇介绍,2020年安康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双第一”,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7位,“首次高质量进入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

  据了解,2020年,安康市12县区优良天数平均为349天,平均优良率为95.3%。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依次为镇坪县363天、紫阳县362天、平利县362天、岚皋县360天、宁陕县359天、石泉县356天、旬阳县352天、白河县351天、汉滨区346天、安康高新区345天、汉阴县340天、恒口示范区290天。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2020年安康市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通报称,在安康市1类区(居住、文教区)昼间等效声级52.0分贝,夜间等效声级43.8分贝;2类区(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昼间等效声级54.1分贝,夜间等效声级46.2分贝;4a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等效声级62.0分贝,夜间等效声级52.7分贝。

  沈贵勇表示,“这些数据与2019年比较,各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变化不大,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