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记者 陈祥锐 通讯员 李伟 刘志)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丰县财政局围绕学党史、办实事,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标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多举措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地生根,切实做到保民生、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群众解决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

  财政政策法规工作重“实”
  高质量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材料,督促对照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对内抓落实、对外强服务,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权力及服务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动态管理“放管服”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跟进“放管服”工作。组织落实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启动财政“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财政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借助互联网、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服务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财政、支持财政,树立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的良好形象。 
  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出“效”
  积极保障全县政法机关运转,为维护丰县社会稳定,打造平安丰县予以财力支持。落实待遇配齐管网。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公安民警及司法警察的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依标发放。安排城区道路交通路口管理服务专项经费,补充上岗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人员,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足额安排政法部门各项经费。足额安排公安、检察、法院公用经费,足额安排县镇司法部门公用经费。此外还安排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专项经费、城区养犬管理专项经费、法律援助配套资金、社区矫正配套资金、禁毒工作经费等。为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建设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安排资金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大力支持“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县财政局积极与县行政审批局沟通,安排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租赁费用80.78万元,丰县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系统软件项目费用49.98万元,免费为注册企业刻制公章费用27万元,市县镇村四级政务网络管理费用5.7万元,审批大厅视频监控租赁费用16.1万元。靠“财政投入+高科技手段”来破局增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督促各单位按季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有关数据做出分析研判,及时预警,确保同比下降。
  财政教科文工作惠“民”
  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法定要求,支持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做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按每生每年650元标准足额安排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对幼儿园缴入财政专户的保教等非税收入全部安排各园使用,按文件要求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高质量做好困难学生资助。继续按省定标准安排各学段资助及免学费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总数的12%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年每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其中低保户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资助比例按在校生总数的10%确定;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按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按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2%确定;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
  积极筹措资金,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安排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48万元,用于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水平,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送电影下乡资金119.28万元,送戏下乡资金22.4万元,送戏进校园资金30万元,确保每个镇每季度看一场大戏,每个行政村每月收看一场电影,每个学校每年观赏一部戏曲。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文化活动、保护优秀传统民间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养基层文化人才等。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搬迁。加大对全县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企业培育、专利授权、科技创新资金1360万元,用于加大对丰县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的发展。安排资金120万元用于创建国家级科技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