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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纵容“边缘人”危害公共安全

2017-06-16 23:32:00来源:凤凰评论
  据新华社报道,备受瞩目的江苏丰县爆炸案已告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当场被炸身亡。
  经查明,许某某,男,22岁,徐州市泉山区人。许某某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从某学校休学后,在案发地附近租住打工。在其租住房内发现留有自制爆炸装置材料,并在墙上多处留有“死”、“亡”、“灭”、“绝”等字迹。
  到目前为止,爆炸已造成8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重伤人员中已有4人脱离生命危险。另据新华社报道,经核实,爆炸发生时,创新幼儿园尚未放学,该园无师生伤亡。
  尽管万幸没有孩子受到伤害,但数十人的伤亡也足以让人触目惊心。从灾难现场视频看,那些滚落一地、哀哀欲绝的死伤者,传递出一种瘆人的恐怖。这显然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逾越了公众认知的底线。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严厉谴责,并施以雷霆重击,既为还死伤者一个公道,也为让更多的人群多一些寻常生活的安全感。
  当然,肇事者已经死去,那些无辜的死伤者可能面临无法追责的境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已经了结,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在幼儿园门口这样高度敏感的地方会发生如此惨烈的灾难?为什么像许某某这样一个“危险的存在”能够一直安然无恙,直至引爆其自制的爆炸装置?如何才能杜绝类似“社会边缘人”危害社会,乃至让其他公民用生命为其买单?
  检索新闻可知,近年来,各地幼儿园每每遭遇暴力侵袭。2004年2月27日,一名30多岁的男子怀揣凶器闯进河北辛集一幼儿园歹徒行凶,导致2死1伤;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2004年9月11日,苏州一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近期,山东、广西等地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也先后发生数起安全事故。
  而几乎每一次事发,各地都会表态加强幼儿园安保,但效果似乎并不怎么明显。此番丰县爆炸案发后,教育部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知道这一次的安全整治会不会还是“一阵风”,过去就过去了。如何建立一个长效的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像幼儿园这样的区域安全无虞,值得深思。
  一个已知的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在幼儿园附近居住有时,且自制爆炸装置,这就好比是一个“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就会引爆。这也提醒当下的社区管理,应该密织网络,不能听任这样的“危险存在”潜滋暗长,并最终危及公共安全。
  这实际上也反映出当下社会治理的某种窘境,以前,居委会也好,片警也罢,往往会将管理、服务的触角伸到每一个终端那里,大事小情、家长里短,总归会有一个了解与掌握。而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特别是,一些地方把治理的力量往往放到街面上,为了街道的光鲜亮丽而忽略了源头治理,从而导致众多盲区的产生。
  此外,人群之中,类似许某某这样患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等病症的人并不鲜见。这部分人无论从认知到行为,均有不可确定性,不能以正常状态视之,对这部分人群,究竟该如何管理,也考验政府的治理智慧。既不能因为这些人属于“边缘人群”而出台歧视性政策,也不能放过任何冲击社会秩序的可能,这显然是一个难破但必须破的难题。何况,即便是正常人群,会不会有激情反应、报复社会的举动,也同样是一个问题。 当所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均主要着眼于事后表态式的“亡羊补牢”,而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则恐怕很难彻底根治这个社会的戾气爆发。
  毕竟,引起一个人冲动的原因所在多多,生活的挫折、家庭的不幸、生意的失败,或者在街面上受了一点气,挨了一次打,吵了一次架等等,均有可能引发激烈的报复行为。而举凡这些人群的报复行为,每每会指向更弱的群体。2001年3月16日,河北石家庄市恶性爆炸案罪犯靳如超,几乎与本案中的许某某一样,也是循着这样一条“挫折、失败、报复”的脉络走下来的。
  也因此,在一个开放社会,有必要以更加精细化的思维,重新打量社会治理。不仅要真的盯紧高危区域、敏感人群,更要从制度上前置端口,实现源头治理;不仅要处置眼前的问题和事故,更要从长计议,构建纾解民众不满的顺畅管道。如果每一个生命个体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照拂,最低限度,他的戾气能够及时、及早释放,相信即便有伤害,也不会是惨烈的同归于尽的悲剧。(胡印斌)
编辑: 林馥榆
关键词: 上海;爆炸;江苏

不能纵容“边缘人”危害公共安全

管道。如果每一个生命个体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照拂,最低限度,他的戾气能够及时、及早释放,相信即便有伤害,也不会是惨烈的同归于尽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