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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患重病应限制父母离婚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婚姻法》

2017-03-05 19:43:00来源:东方网
  据《劳动报》报道,时下,社会上离婚率居高不下已成为事实上的新型社会问题,8090后“闪婚”、“闪离”案例不时被媒体曝光。“离婚了,请别伤害我。”全国人大代表姚海同等领衔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婚姻法》,对于家有未成年子女患病、中高考的夫妻,限制离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权益。
  姚海同说,眼下,离婚已出现数量上升和低龄化趋势,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夫妻过于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而忽视了未成年人孩子的身心健康。他在走访调研上海一些社区时,了解到不少此类案件,父母离婚后,由于对孩子没有妥善安置好,导致年幼子女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姚海同表示,按照现有的《婚姻法》,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前提是感情破裂,很少把对未成年子女的安置作为能否离婚的一个条件。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有时会考虑到父母的经济实力,而没有更多关注到孩子的身心因素、生活环境、就学情况、老人照护等现实问题。
  他建议修改《婚姻法》,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譬如,为了保护儿童身心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伤害,可以对子女在10周岁以下的离婚夫妻设立考察期,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孩子,应严格审查离婚请求。对于孩子正处于中考、高考等敏感成长期的,可以限制离婚。
编辑: 林馥榆
关键词: 上海;婚姻法;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