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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上海市召开2017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2017-03-15 13: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3月15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韩晓余)今天上午(15日),为了纪念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共治”——上海市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市政府召开。副市长陈寅、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市工商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陈学军出席。
  会上,副市长陈寅指出,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大家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机制创新、民生为本、资源合力,实现了良好开局。尤其是针对预付卡消费的维权难点,市消保委依法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并赢得了胜诉。他要求全市上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大食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他希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一是要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突出位置。二是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始终把扩大消费者需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引擎。三是要各司其职,共担责任,努力构建与“国际消费城市”相适应的消费环境。
  座谈会上,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代表市消保委提出了做好今年工作的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积极推动消费新发展。大力倡导现代消费的新理念、积极探索实现诉求的新途径、切实加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努力做到变中求新、新中求实、实中求效。二是要坚定依法维权信念不动摇,奋力开创社会共治新局面。坚持依法维权是共治的根本前提、坚持诚信导向是共治的基本遵循、坚持责任担当是共治的本质要求。三是要切实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保持敏感性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执行力和作用力。
  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消费领域中出现了三大突出问题:失信失范时有出现,热点消费诉求剧增和风险防控相对滞后。对此,陶爱莲表示,建议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消保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网络购物、在线旅游、预付消费、营利性教育培训、个人消费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配套政策、制度的出台和完善。其次是要形成健全且符合社会要求的信用管理制度,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最后,在市级层面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联动机制。
编辑: 林馥榆
关键词: 上海;315;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