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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保委: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有所改观

2017-01-19 18: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1月19日消息(记者傅闻捷)为了解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情况,上海市消保委于2016年7月下旬至12月联合上海移动公司开展个人信息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国家多项重拳举措严打下,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有所改观,电话推销为主的信息骚扰仍然存在。
  本次调查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较多的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房产中介、保险销售等4个行业,在综合考虑行业内企业知名度和消费者投诉数据的基础上,从相关行业中选择45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教育培训15家(包括早教启蒙、艺术健身、外语培训等),金融理财、房产中介、保险销售各10家。调查员模拟普通消费者,通过上门、电话或上网咨询等方式将新开的20个手机号码和预设的虚拟人名留存在被选企业处(虚拟人名与被选企业一一对应),并在之后作全天候24小时接听、对来电、短信做录音、截屏记录,留存证据。
  本次调查共接到电话248通,收到骚扰短信39条,从数据结果上来看,当前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有所改观。由于2016年9月国家六部门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布通告,工信部也随之出台措施重拳严打个人信息泄露,因此在此次调查中,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并不突出,涉嫌个人信息泄露的电话有15通,仅占骚扰电话总数6.05%,个别企业泄露消费者信息的情况较严重,如在绿光少儿教育留存信息的号码接到了数通能够明确说出虚拟姓名的来电,当调查员询问来电企业如何获知个人信息时,对方声称其与一些培训机构有着合作关系。
  然而,以电话推销为主的信息骚扰仍然存在。本次调查中涉嫌商业骚扰的电话共233通,其中商铺推销、理财借贷、房产推销占比位居前三,分别达到了29.03%、23.79%和22.18%;共收到短信39条,其中内容涉及理财借贷、中奖或免费赠送礼品的占比达到了八成以上。
  基于本次调查,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应有权知晓个人信息的使用用途和使用范围,享有是否接收经营者发送的商业信息的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必须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前应取得消费者同意。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个人信息泄露的执法力度,制定出更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对各种个人信息滥用和商业骚扰行为予以有效制约,还消费者一个安宁的生活空间。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消保委;上海;个人信息;泄露;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