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6月28日消息(记者程立龙)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会同多个部门出台了《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对山东省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三个规定均明确,不再审批新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现有招收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需要重新审核登记。此外,规定实施前已经批准设立的相应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底前按照规定要求,重新审核登记。

据了解,三个规定按照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公益属性、坚持安全底线的原则,规范山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强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服务监管,主要有以下创新点:

一是突出系统性。理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条件、设立审批、日常管理的全链条标准要求,审批前、审批后一体化设计,系统加强培训机构监管。

二是强调可操作性。三个设置规定内容细致详实,要求条件清晰明确,便于审批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把握,易于审批操作。

三是坚持安全性。从开办资质、场地设施、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强化培训机构安全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编辑:贾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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