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5月9日消息(记者程立龙)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推动《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山东省配套制定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红线”和改革实施“路线”。

一是财政科研项目、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两张负面清单。清晰划出“红线”“底线”,清单之外、政策之内皆可为,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能够心中有数、行有所戒,也让部门在检查评价时能够手中有尺、监督有度。

二是项目承担单位制度制定修订清单。要求单位将改革要求逐项细化为落实举措,在《实施意见》出台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报项目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切实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在制度源头就将改革要求放到位、落到底。

同时,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山东省财政厅将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靠上督促指导,促进改革红利快速惠及科研一线。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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