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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出台,对青岛200万注册用户有何影响?

2017-08-06 10:00:00来源:青岛日报

在青岛主要景区景点和交通要道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傅学军 摄

  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16条,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共享单车属“城市绿色交通”,主要包括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的措施。

  目前,青岛市交通运输委正参照该指导意见牵头研究制定《青岛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

  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

  在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

  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

  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对未满12岁儿童说“不”

  在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在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青岛共享单车注册用户约200万人

  记者从青岛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从今年3月开始至今,ofo、酷骑、摩拜3家共享单车企业相继进驻青岛。目前已累计投放自行车约17万辆,注册用户约200万人。

  《指导意见》的出台让共享单车企业深受鼓舞。ofo小黄车青岛地区负责人马增龙表示,作为行业领军企业,ofo小黄车一直注重在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科技与商业创新,注重提升用户体验和保障用户权益。目前,已经建立了“奇点”大数据系统,通过对出行大数据的分析利用,不断优化车辆的投放、调度,提升运营效率;同时,不断迭代软硬件技术,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充实运维人员,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针对意见中提到的“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马增龙表示,新用户认证时采用实名认证,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同时,在自行车上增加警示贴,提醒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使用共享单车。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青岛将紧密结合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从政策上入手,把握“规范发展”总基调,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承租人守法”总原则,以“打造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为总目标,从政府部门、运营企业、承租人3个方面进行具体明确。下一步,《青岛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共享单车;新规;青岛;影响

共享单车新规出台,对青岛200万注册用户有何影响?

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16条,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