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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连休8天”想到服务时差问题

2017-11-10 16:37:00来源:大众日报
   □毛建国

  每月一次8天长假,但之前要连续上班22天。近日,贵州省清镇市试行的一项新工作时制引发广泛关注,从1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当地将用半年时间,在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种“8+22”的工作时制。(11月7日《北京青年报》)

  现在,围绕“每月上班22天连休8天”,有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有的认为合理合规,有的认为既不合理也不合规;有的认为应该支持探索,有的认为应该迅速叫停……进步在交流中实现,共识在碰撞中形成,应该支持这样的交流碰撞。

  相对于“每月上班22天连休8天”这一规定本身,出台这一规定的“初心”,同样值得关注。据当地工作人员称,改革工作时制的目的是“打好服务时间差,确保群众办事有人在、有人管、能管好,真正解决群众特别是上班族上班忙、农民农忙等由于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就现实来看,“服务时差”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按照现行的作息制度,政府部门与整个社会基本上是“零时差”,大家都工作时政府部门也工作,大家都休息时政府部门也休息。这种作息制度,带来了一个现实问题:对于上班族来说,存在着办事的极不方便。上班族如果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事,必须要请假,而在有些单位,甚至连请假都不允许。这就带来了办事与工作的冲突。如果一个上班族想要到政府部门办点事情,比如去办房产证,无论是想起个大早利用上班前时间,或者是想赶个晚集利用下班后时间,抑或是想不影响工作牺牲休息时间,都会遇到“铁将军把门”,因为此时政府部门还没上班、已经下班、正在休息。

  现在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很多地方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比如浙江提出了“最多跑一次”,江苏从审批“面对面”转向“不见面”,但在事实上,对于一个普通上班族来说,涉及到房产买卖等大事难事,一般都需要上门,而且很难一次办成,有时要跑好几次。这就和自己的日常工作产生了冲突,这就是服务时差问题。按说,公共服务应该像市场服务一样,充分体现“用户思维”。可在现实中,很少有地方正视服务时差的存在,通过作息制度的调整,满足公众非上班时间办事的需要。“每月上班22天连休8天”的可贵之处,正在于看到了服务时差的问题,并且想方设法满足这个需要。当然,解决这个问题,未必需要绑定“连休8天”,但不管如何,初心值得肯定。

  十九大报告指出,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公共服务上,同样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服务时差问题应该得到正视和解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编辑: 林彦银

由“连休8天”想到服务时差问题

每月一次8天长假,但之前要连续上班22天。近日,贵州省清镇市试行的一项新工作时制引发广泛关注,从1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当地将用半年时间,在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种“8+22”的工作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