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四川:基层治理 如何“不缺位”“不错位”

2018-06-29 09:47:00来源:四川日报

  崇州市建立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强化基层环境治理中的法治力量。 本报记者李向雨摄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深阅读

  6月盛夏,德阳罗江区金山镇家和社区的一安置小区遭遇下水道堵塞,难闻的气味很快飘散出来。

  这时,由小区群众从居民中推举产生的几名“议事代表”,迅速赶到现场,讨论疏浚方案、费用开支。与此同时,社区党支部书记叶文也在第一时间拨通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很快掌握了地下管线布局情况。

  自治组织及时行动、党支部全力关心协调、政府部门有求必应……各方力量不缺位、不错位,迅速解决了群众身边的难题,这一幕正是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的鲜活案例。

  罗江区探索群众议事机制的做法,被写入了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结题的四川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这是我省首次系统性完成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调研。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调研中,大家既看到许多基层治理中好的工作做法,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存在责任主体缺位错位等现象,并就此提出建议。□本报记者钟振宇

  站位

  基层治理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实现依法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亟待一次站位高、思考深的研究

  今年初,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力量奔赴11个市(州)20个县(市、区)就基层治理现状进行实地调研。花大力气进行这样的调研,有着紧迫的现实需求。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大量年轻人外出,农村空心化、家庭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现象严重,基层治理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依法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亟待一次站位高、思考深的研究。

  调研之中,大家看到了什么呢?

  “我们看到许多基层多元共治‘组合拳’。”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则整合辖区内涉法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在街道党工委创新设立了“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业界专家、政法口干部、法律服务志愿者等60余人,不仅对重大执法行为等开展合法性审查,还开通服务热线。

  在江安,推进753个基层党组织中创新设置“法治委员”,从组织架构和制度层面加强党对基层依法治理的领导。

  在阆中,为调动群众脱贫攻坚的主观能动性,在基层党委的引导下,群众代表参与协商,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形成“脱贫公约”的做法,让大家眼前一亮……

  系统总结四川基层治理5方面显著成效,大家认为,四川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牵住基层党组织建设“牛鼻子”、用好基层以德治理“润化剂”、打好基层多元共治“组合拳”……省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四川法治示范县创建数居全国第一,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数居全国第二;2017年全省群众法治满意度达94%……

  多次来川调研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吕艳滨指出,四川省在社会法治建设过程中特别注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紧跟中央脚步,取得了良好成效。

  “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基层。”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入调研,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基层治理,必须首先提高站位,把基层治理现代化作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有力支撑,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基础,做到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强力推动、基层落地落实三个统一。

  定位

  加快理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与村“两委”、村(社区)组织之间的纵向关系,明确责任权力边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基层治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参加调研的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说。

  如报告显示,个别地方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定位不清、职能模糊、指向笼统,习惯大包大揽,对多元治理主体统揽不足;个别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与村(社区)、群众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界定不清,习惯干预主导基层治理。

  面对人口不断流动和乡村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乡村治理正面临日益突出的挑战。省委党校教授罗振宇说,这倒逼基层治理要从单纯依靠行政力量、自上而下的旧思路中跳出来,强化党委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同参与,要准确定位,不错位也不越位。

  省依法治省办提出建议,加快理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与村“两委”、村(社区)组织之间的纵向关系,明确责任权力边界。既要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基层,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无限、资源有限等问题,明确责任权力边界;也要推动基层党政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为基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在看到问题提出建议的同时,课题组也发现,为破解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定位不清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伸手”太长的情况,我省各地正在展开探索。

  罗江区在推进“议事代表”制度过程中,党委、政府对应当属于基层自治范畴的事情不是大包大揽,而是依照规章发挥好统揽、服务作用。“当前在基层治理中,一方面,党委和政府作为决策者和管治者的职能逐渐弱化,另一方面,作为引导者、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职能不断增强。”罗江区委书记曾长江表示,基于这个认识,罗江着力把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向“牵好头、搭好台、把好关、服好务”四方面转移。

  有的地方对政府功能错位的做法及时纠正,某区县有关部门曾给干部下发“结对”协议书,要求与结对对象签署(书面)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完成帮扶任务。政府法律顾问给出建议,认为这份协议大包大揽,而且不具合法性。“帮扶对象在住房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不能被满足时,如果提起诉讼怎么办?”此后,协议变成了有一定组织要求的“通知书”。

  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不仅要不“错位”“越位”,一些地方还在“换位”上下功夫。

  家庭困难的眉山市民郑先生,经营的卤菜摊子存在违规占道情况。眉山市城管执法局投诉中心邀请他到中心做客,亲身感受城管执法局的执法工作情况。通过换位体验,郑先生最后接受了另行选址经营的意见。

  基于这些好的做法,省依法治省办建议,要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立完善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心理疏导引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

  到位

  需进一步依托基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村社合作等载体,探索建立基层治理依靠群众、治理成果群众共享的长效机制

  在基层“三治”中,自治被放在首位。5月31日,在川开展基层治理辅导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要注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突出基层自治的栋梁作用。

  通过调研,省依法治省办指出,当前在我省一些地方,多元治理主体存在发育不成熟、作用发挥不到位、活力激发不充分的现象。

  记者曾在随依法治省暗访组的暗访中发现,在某乡镇的三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内容一字不差。

  “村规民约应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形成,内容完全一样,很可能是乡党委、政府统一制作,对这样的村规民约村民认同度自然不高。”罗振宇教授指出,不要小看了村规民约文字雷同的问题,一方面说明地方党委政府越位,另一方面也说明自治主体的角色缺位。

  为进一步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尤其是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省依法治省办提出,要以基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村社合作等载体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探索建立基层治理依靠群众、治理成果群众共享的长效机制。尤其要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积极培育孵化发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邻里互助、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社会组织。

  这些建议,已经在我省部分地区的实践中得到有效检验。

  在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大量来自东部沿海地区的社会组织进入灾区,带来了现代治理理念。这些年来,雅安多元治理主体发育较快,在灾后重建中诞生了著名的“自建委”和“自管委”,还孕育和推动该市率先立法规范新村聚居点建设。

  邛海之滨的西昌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补充和完善了现有村(居)民自治制度。当地村(居)监委会参与村(居)务重大决策。在政府的支持激励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荞地乡九道村监委制定村规民约,向高价彩礼说不;安哈镇长板桥村红白喜事从杀几十头牛,控制到节俭办理。

  为用好这次调研成果,近日,我省在蓉举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培训班。在培训中,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要求各地突出抓好“法治共融”行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体制,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动“三治”“三共”相融互动。

编辑: 郑轶

四川:基层治理 如何“不缺位”“不错位”

崇州市建立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强化基层环境治理中的法治力量。通过调研,省依法治省办指出,当前在我省一些地方,多元治理主体存在发育不成熟、作用发挥不到位、活力激发不充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