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 6月2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包含支持市县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支持优先购买共产权住房、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产品供给、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创新完善标准规范等内容,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图源:浙江省住建厅,央广网发)
6月2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