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 安垚)9月1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指标、建设用地、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列的意见措施,主要目标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不断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租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逐步提高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供应土地,确保“十四五”期间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总体上不低于总出让住宅建筑面积的10%。已完成红线储备的保障性住房历史储备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列入保障性住房项目清单。

《意见》还提出,落实城市更新旧村全面改造科学配建保障性住房、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引导复建安置区在满足自住需求外,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中小户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旧村全面改造融资地块中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最低比例。编制旧村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步落实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住房配置和融资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比例要求。

城市旧改方面,《意见》指出,落实城市更新旧村全面改造科学配建保障性住房、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引导复建安置区在满足自住需求外,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中小户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旧村全面改造融资地块中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最低比例。编制旧村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步落实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住房配置和融资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比例要求。

《意见》明确,广州将出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提升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指导性文件,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整租未纳入全面改造计划的城中村以及整治类城中村住房,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进行品质化提升后统一运营,提高租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