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1月19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控制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降低群众负担,结合青海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青海省将于11月20日起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的通知》,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40元/项,采用10人混检和5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10元/人。

据悉,此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单纯进行核酸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免费提供纸质报告。开展混合检测(含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时,据实按混检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