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0月11日消息(记者 田凤元 实习生 朱晓静 嘉鑫)10月1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条例》于今年9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辅警队伍建设驶入法治化建设轨道。

《条例》对辅警的职业保障、职业待遇方面进行改善作了规定。《条例》规定: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薪酬标准,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人员经费、日常管理和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为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以及工作室。

为了确保辅警职业的稳定性和吸引力,《条例》中规定辅警实施层级化管理,实行考核晋升和竞争晋升。参照公务员职务职级管理模式,辅警队伍设置了层级管理,层级间有年限要求,并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有效拓展了辅警职业空间,确保辅警队伍稳定。同时《条例》还规定特别优秀辅警报考公安机关职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优先录用。

据了解,在2020年和2021年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中,已经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两年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报考,切实打通了辅警“考警渠道”,有效提升了辅警职业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