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0月26日消息(记者 王秋蕾)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了解到,10月23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09国道东线大队民警倪宝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在执行任务途中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不幸牺牲。

10月19日下午,倪宝军同志与中队长刘子昕依法办理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于当日18时许,押解嫌疑人从东胜区出发,到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办理完刑事五项体检后,于22时30分许到达准格尔旗看守所。在办理嫌疑人投所手续时倪宝军同志突然晕倒,后经在场人员及时送医抢救,经准格尔旗中心医院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7时许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4岁。

一起工作的战友们听到这个消息悲痛万分,大家都说:“他太累了。他是一名普通民警,但一直不计个人得失,始终勤恳工作,是全市公安交管队伍教育整顿‘大补课’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的实干榜样。"

倪宝军,男,汉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警督警衔,二级警长。1989年1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倪宝军长期在路面一线路勤中队工作,2018年6月被调到执法办案中队。在这3年多的时间里,倪宝军积极参与每起案件,先后办理各类行政案件700余起、刑事案件100余起。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不管是假日还是深夜,只要有警情,他都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017年10月20日,倪宝军检查货车驾驶人。

在违法处理岗位,倪宝军刚正不阿、严于律己,是规范执法的楷模。他一直对中队民警们说:收违法行为人的钱不仅是丧失了一名交警的原则,更是丧失了一个人的人格。他不仅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他用严格规范的执法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交警的形象。

2018年4月23日,倪宝军(左一)和同事帮助拾荒男子推车。

2016年8月1日晚上22时40分左右,倪宝军与同事在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境内神弓线巡逻时,倪宝军火速驱车超前追赶起火货车,叫停该车后,用矿泉水沾湿擦车布围在头上,不顾个人安危拿起撬棍、跳上货车,与司机合力将熊熊燃烧的硬质塑料管推下车,为货车司机挽回了损失。

2015年7月18日,倪宝军组织参与扑救松树林火灾。

倪宝军在公与私的天平上,处处以工作为重,舍小家顾大家。他的妻子于2015年底检查出乳腺癌。妻子得病期间共住院24次、做化疗17次,他每次只是短暂陪护,甚至有时不能陪伴护理,每次都是一回来就上班,不愿多请一天假。

倪宝军将自己的满腔热情投入到他挚爱的交通管理工作中,扶危助困、不计个人得失,把光和热传递给别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交通民警的担当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