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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砚:《反家暴法》实施需相关责任部门订立具体措施

2017-03-08 14:5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今天(8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郑真真做客中央台,探寻女性权益保护与自我实现的命题。

  谈到“反家暴”话题,甄砚感触良多,她曾经为推动《反家暴法》做出20多年的努力。她回忆说:“北京曾经有个女孩,因为遭受家暴,有8次报警经历,夫妻双方有高学历。第八次报警之后,她死在了医院里了。为什么?因为国家对家暴没有立法,当时是按照社会治安伤害进行处理,按照伤害程度来决定对施暴者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被家暴者受伤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医院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致死致伤的话这件事情往往就被搁置了,只能进行调解,并不能及时制止施暴者的行为。”

  甄砚表示,很多人认为,家暴都是家里边的事儿,家丑不可外扬,而且谁家没有一些打打闹闹的事情呢,就没有把它看成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家暴的特点就是隐蔽性和持续性。施暴者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家暴,既伤害了对方,也影响了孩子,使家庭失去和谐,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发展到极端,还会引发一些刑事案件。所以,妇联持续进行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

  甄砚提醒,首先,大家要认识到,“反家暴”确实需要立法;其次,要有大量的立法实践来支撑立法,要推动各个省区市立法;第三,还要培养一些骨干,比如在公安、民政以及法院等部门进行培训,学习用什么样的手段去处理这些案件;第四,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法准备。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甄砚指出,这是一个很好的进展。当然,在实施进程中也有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需要各个相关责任部门去订立具体措施,比如怎么去落实,跟谁进行衔接,这也是很重要的。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反家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