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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厦门法院发布生态审判白皮书

2019-06-05 20: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6月5日消息(记者吕贝娜)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福建省首个生态环境审判庭创立10周年。5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发布《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白皮书(2016年3月-2019年3月)》及生态审判典型案例,以最严格的司法为厦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生态审判白皮书。(央广记者 吕贝娜 摄)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远介绍,目前厦门市两级法院已形成生态环境审判专门机构。三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保障生态花园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同时,加强审判职能延伸,扩大生态司法保护成效。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案件1549件,审结151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3件,占6.65%;受理民事案件153件,占9.88%;受理行政案件73件,占4.71%;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220件,占78.76%。

  刑事案件方面,法院依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对涉及污染水土大气和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海底矿产资源等严重危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适用缓刑,严禁以罚代刑,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在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许某龙走私废物”一案中,许某龙采用伪装方式从马来西亚进口30.83吨废矿渣,经审理、鉴定,上述废矿渣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含有铅等重金属。许某龙虽有自首、主动退运涉案固体废物等从宽处罚情节,但鉴于其走私危险性固体废物,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环保主题的少儿绘画大赛加强生态司法宣传。(央广记者 吕贝娜 摄)

  在处理生态环境民商事纠纷时,法院坚持公平正义、保护优先理念,妥善化解。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者的民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如厦门中级法院审结了厦门地区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叶某某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款917520.3元;在福建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公告费、律师服务费、鉴定费等。同安区法院依法确认了福建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

  在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方面,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62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涉林矿等资源权属、生态行政补偿、行政命令、环境信息公开等。法院着力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涉生态环境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对涉生态环境非诉执行审查案件,法院强化执行力度,快审快执,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审查、密切配合,确保违法责任追究到位。

  法院还通过在同安法院建设生态环境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世界环境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主题的少儿绘画大赛、巡回展播生态司法微电影《童画》等丰富多彩形式,加强生态司法宣传。同时,还与环保、农林水利部门共建共享福建省内面积最大的以异地生态修复和碳汇教育等为功能定位的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

  李志远表示,下一步厦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创新体制机制,把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对生态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生态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生态司法服务,助推厦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质增速。法院希望打造最广泛的生态保护多元共治体系,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对环境违法犯罪进行联合惩戒,做好“生态+”保险、绿色金融、审计等先进经验的吸收、复制、推广工作,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根本,打造过硬生态审判队伍,不断推动厦门法院生态司法水平上新台阶。

编辑: 曹宇

法治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厦门法院发布生态审判白皮书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福建省首个生态环境审判庭创立1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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