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昨天(20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其中,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行查询,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20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其中,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行查询,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13日发布2018年11月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1-11月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2987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11月份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17.3%。
从今天(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中旬又到了各个单位发工资的时候,与以往不同的是,不少人在拿到工资后很惊喜,因为收到了减税红包!据悉,10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开始实施,纳税人在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适用新税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20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