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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蒙冤服刑20年回家 向母亲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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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6日报道,贵州高院对杨明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杨明人身自由赔偿金1634936.5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0元。1995年,贵州一起命案,杨明被认定为嫌犯被判死缓。多年来他拒绝认罪减刑,坚持申诉。今年8月,贵州高院再审,宣判无罪。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李昭翼作者:  日期: 2015-12-27 09:13:00
标签:服刑;男子;高院;贵州;母亲;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宣判;死缓;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