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同安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2015-01-08 19:5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今年以来,同安法院妥善化解林业、涉农污染等纠纷12起,协调土地行政管理纠纷3件,非诉行政执行11件,审结2件环境污染案,为富美同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创新审执工作模式。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生态合议庭,选聘环保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集中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强化环保司法审执配合,专门安排人员专项负责环保案件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推进环境保护民事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坚持就地处理原则,实行环境保护案发地巡回审理、就地审判,认真查清环境污染破坏事实,责令侵权人通过消除污染等方式化解纠纷,并发挥巡回审判教育功能,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健全联动衔接机制。健全与公安、检察、环保、水利等部门生态执法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衔接,定期召开环保联席协商会,认真研究环境司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大力支持依法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四是强化环境司法威慑。严厉惩治污染河道、重点水域、破坏森林、耕地等违法行为,认真评估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等造成的损害程度,引导违法者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鼓励其积极弥补环境损害,并作为行政处罚、刑事量刑的考虑因素。
编辑:龙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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