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4月15日消息(记者廉军)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日前出台新规,规范村庄规划与实施,明确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进行村庄设计,防止“千村一面”。

  据了解,宁夏将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引导县域村庄布局合理优化。特别提出了乡村设计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疏密有致地布局居住空间,且不得违背乡村特色盲目拆村庄建高楼,不得把拆除农房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村庄建设的方向。

  据介绍,新规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乡村建设必须按照法定规划许可管理,严禁借农用地流转、土地整治等名义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强调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引导村民选择更优、更美、更可实施的规划方案,严禁违背村民意愿编制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