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2月3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其中,明确2021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该“草原防火命令”,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该“草原防火命令”还围绕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进行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