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1月19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太原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门诊慢性病,可随时到参保地县人民医院医保科进行申报。

  这一保障政策的服务对象,须是太原市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就诊定额门诊慢性病、非定额门诊慢性病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申报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社保卡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对于就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社保卡,以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建议书。

  太原市医保中心提醒患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受理和鉴定工作由参保地县人民医院负责,医保部门不再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