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9月29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29日四川省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四川省在长江和黄河流域设立了7万多河长,全面推进长江黄河四川段的生态保护。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王华介绍,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3条规定对产能过剩、环境污染、重点水域区域行业禁止,禁止长江干流、岷江、沱江、嘉陵江、赤水河干流两岸1公里以内新办化工企业,禁止新建和扩建化工园区等。同时,四川省还开展长江、黄河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明确水域岸线保护界限,并全面启动河湖岸线规划。

  四川省还实施了清江行动,对长江干流的餐饮趸船、非法码头、违章危险桥梁,包括其他的造船厂等全部清退;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四川省5010座小水电按要求968座小水电应退出,现已退出593座。

  此外,四川省还对长江流域按国家要求全面实行禁采、退捕,完成1万余艘渔船上岸、1.6万余渔民进行有序退出。同时,四川省还拆除位于黄河第一湾的2处违建,为长江、黄河流域的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