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9月29日消息(记者迟嵩)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距离2020-2021年度冬季供暖期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为促进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日前,哈市启动散煤销售专项治理,全面禁止销售散煤,严打违规运输、储存散煤等行为。

  本次治理时间截至2023年4月20日,重点治理范围为哈尔滨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和建成区外的工业园区(以批复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为准),以及散煤治理的“城中村”和农村列为改造的区域。

  根据《哈尔滨市散煤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当地将全面禁止销售散煤。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禁燃区外依法获得煤炭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禁止向禁燃区内销售散煤,应在经营场所醒目地方张贴通告,向购买者发放宣传单、告知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用散煤。

  同时,哈尔滨市将严打违规运输、储存散煤。禁燃区内除重点企业原料用煤外,一律禁止储运散煤。对违规运输散煤的车辆,由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违规储存散煤,或者为散煤经营户提供场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依职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