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9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在省财政科技计划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让经费更好地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陕西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共同举行的此次试点范围包括2020年起陕西省财政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中的一般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2020年起省财政资助的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

试点内容包括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和据实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内,不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在填报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时,不再填写项目资金预算等方面内容。经费支出不再设置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确定,按照单位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应签订项目经费使用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不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科研活动需要据实开支报销,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项目验收(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项目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依据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开展审核,报省科技厅备案。

陕西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结合项目管理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对于超出规定范围使用项目经费,以及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