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5月13日消息(记者郭威)辽宁省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放宽稳岗返还认定标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已为2.9万户企业支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4.6亿元,稳定岗位249.3万个。

  《意见》从统筹应对疫情影响和稳就业着手,在职业培训体系、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化和市场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进一步夯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中长期就业基础,调动个体经济、小微企业以创业拉动就业。

  同时,将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执行阶段性减免、缓缴、减征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政策,一定期限内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开发更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将降低基础项目资本金比例,港口等项目由25%降低到20%,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可在20%的基础上再下调不超过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建成“就近办”政务服务驿站300个,最大程度方便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