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5月12日消息(记者张静)今天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人社厅发布并解读“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稳”字是当前新一轮就业政策的核心。

  《若干意见》分6个部分,共计26条政策措施。其中11条结合辽宁省就业工作实际优化创新和进一步细化的政策;5条是按照国发28号文件同步执行的政策;7条是结合近期国家和辽宁有关文件及时补充的政策,所以这些措施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取得成效。

  比如,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圈套行业企业,截止4月底辽宁已经为2.9万户企业支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4.6亿元,稳定岗位249.3万个。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辽宁省相应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企业招人、政府补贴。另外,对线上培训辽宁省也按规定给予补贴。

  在具体操作看,可以用八个字概括《若干意见》就是:缓、减、免、降、返、补、提、延。“缓、减、免”就是缓缴、减征、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降”就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物流、税费、房租、电价等;“返”就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就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工培训补贴,失业补助金和孵化载体专项补助等;“提”就是提高普通性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延”就是延长或顺延稳岗返还、职工培训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困难人员公益岗政策期限等。

  据了解,辽宁省人社等部门在《若干意见》在起草中紧贴企业和劳动者需求,紧密结合辽宁省情,旨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就业创业的获得感。因此,今天辽宁发布的《若干意见》不仅充分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是最大程度了回应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期盼,可以说是有效应对当前老工业基地辽宁就业形势的一场“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