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3月25日消息(记者贺威通)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近日,山西省启动黄河(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要求山西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力打好打赢黄河(汾河)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今年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促进黄河(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年初,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0年水污染治理攻坚目标:2020年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之后稳定达标;2020年底前,力争黄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
  为了搞好这次清零行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已经印发了《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方案》,明确了11个方面的清零内容,共涉及33个国考断面、86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49个入河排污口。
  根据安排,此次清零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中旬至4月中旬为第一阶段,对汾河流域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汾河流域未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第二阶段,对黄河流域内(除汾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此次清零行动的重点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本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设6个现场执法组。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借疫情之机主观恶意偷排偷放,篡改伪造监控数据,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强服务,加大帮扶力度,帮助排污单位纠正违法排污行为,要分类处置,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能够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发生的一般环境违法问题,以指导帮助、督促整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