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舟山3月13日消息(记者王权 魏炜 通讯员杨光 孔莉芬)为及时纾解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浙江省舟山市全面启动社保费返还工作,向近7000家企业返还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返还金额近8000万元,返回企业数占到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65%左右。

  一大早,121.3872万元的社保费成功进账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公司正忙于复工复产,得知社保费用可以返回的消息,还在想着如何申报,结果表格也不用填,100多万的社保费就到账了。下一步,该公司计划把这笔返回的社保费主要用在补助员工、培训员工等方面。

  记者从舟山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的121万余元社保费,也是舟山市向企业返回的最大一笔社保费。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樱介绍,此次社保费返还具体按统筹地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入库数执行。对象为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具体包括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等。

  此外,在省定行业范围基础上,结合疫情影响实际,将第三产业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这些与民生密切相关且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返还对象范围。据统计,这类企业约占返还企业总数的50%。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失信企业、D类企业、破产清算和僵尸企业不在此次返还对象范围。

  另外,本次返还无需企业申报,经人社、财政、经信、发改、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联审认定,经过并采用大数据筛查比对后,进行公示并直接拨付到企业社保缴费账户,实现全程“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