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2月19日消息(记者贺威通)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通知》。

  通知明确,山西省统一组织赴湖北省参加疫情防控支援、山西省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定点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和疾控机构等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在本单位已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优先聘用。

  通知提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专题报告,可享受一次替代论文。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因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已聘副高级职称满3年,可由相应评审委员会根据其能力、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已聘中级职称满3年,可由相应评审委员会根据其能力、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因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个人,可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晋升至最高等级岗位(二级岗位除外);如取得上一层级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在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的,聘用年限可缩短3年。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方式,认真做好人员认定、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待遇落实工作,凝聚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强大力量,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