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2月17日消息(记者宝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2019年以来内蒙古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9个,处理13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9人,组织处理36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3次307件,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督促各级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书记责任,确保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精准、民生问题化解三个方面交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单,加强对各级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的精准指导,传导压力;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紧盯脱贫攻坚政策执行、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履行监管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王亮山介绍,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讨论、下访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12个盟市、48个旗县(市、区)、18个区直职能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276个,已全部督促解决。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送的1488件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分办处置和初核,其中,立案3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0人,组织处理370人。

  另外,根据新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为12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恶意诬告陷害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为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撑腰鼓劲,让经得起廉洁审查、评价公示的干部挺直腰杆、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