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2月3日消息(记者孟海)贵州省法院12月2日集中发布一批全省法院服务和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包括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等方面共10个典型案例。

  其中,在刑事审判方面,贵州全省法院依法打击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多发易发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确保国家扶贫、救济等特定款物合法正当有效使用。如袁某海诈骗案一案。被告人袁某海在明知自己不具备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条件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已购房屋的事实,骗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一套,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在张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中,被告人张某系台江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其在担任某乡委员会书记期间,利用主持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扶贫生态移民资金,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挪用救灾、扶贫款物等,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截至11月,贵州全省法院受理涉脱贫攻坚刑事案件1109件,审结1098件;受理涉脱贫攻坚民商事案件11260件,审结10899件;受理涉脱贫攻坚行政案件230件,审结225件;开展涉脱贫攻坚案件“黔山雷暴”专项执行行动,受理涉脱贫攻坚执行案件3564件,执结3402件,执行到位金额91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