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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辽宁盘山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推动有效投资补短板惠民生

2019-09-10 16:5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盘锦9月10日消息(记者徐志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期间,第四督查组成员赶赴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调查发现,该县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紧密结合,从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方面多点发力,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建设。督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探访,将相关经验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制度保障。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财政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积极向市县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求基层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政策做细、做深、做实。二是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方向。盘山县作为国家首批生态示范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先行区,充分结合经济、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在全县5个国有农场及13个镇街范围内以成熟的稻蟹混养产业为基础,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高标准农用设施建设、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稻作文化乡村旅游环境建设,打造优质的县域经济发展标杆。三是遴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盘山县委县政府吃透专项债券政策精神,多次组织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金融机构对体现盘山县优势产业特色的项目进行梳理,从项目公益性、效益和风险等多角度考察,确定以土壤结构改良、生产条件改善、农产品质量提高、人居环境优化和农民收入增加为主要建设目的的盘山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并就项目的配套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具体规划,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管好用好。该项目总投资7.0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04亿元,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55%。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亿元,目前已发行1亿元。

  第四督查组工作人员认为: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盘山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计划发行10年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亿元,预计融资本息5.36亿元,预计净收益10.02亿元,覆盖倍数为1.87,项目未来收益对融资本息保障良好。盘山县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有三点创新:一是将专项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符合中央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推动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的政策精神;二是实施组合融资,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不同筹融资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分期发行节约财务成本,计划发行4亿元的专项债券,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第一期先发行1亿元,节约了利息支出。

  盘山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借助这次督查组指导工作的机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继续用好专项债券这一逆周期调节工具,精准施策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辽宁省有关部门表示,要在省内积极推广盘山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模式,推进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郑皓月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辽宁盘山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推动有效投资补短板惠民生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期间,第四督查组成员赶赴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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