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8月15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高级法院今发布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将于明年对6家中、基层法院开展基于此项指数的第三方独立评估。
据介绍,该体系由重庆高院联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自主设计,吸纳了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等文献中的多项指标,形成覆盖齐备的四级指数。
重庆市高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该《指数体系》在设计之初就有意避免出现唯绩效化问题,侧重于“市场主体权利实现”中法治资源的供给、分配及具体应用。
《指数体系》还特别注重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在设计“平等对待涉诉企业”指数时就要求调查机构对涉诉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由受访对象根据其在诉讼中的体验对法院工作评分。
黄明耀说,《指数体系》的短期目标是在重庆市三级法院内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我评估的依据,作为全市法院改善法治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参照。
市高院表示,拟在市一中法院、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渝中区、九龙坡区、黔江区、梁平区法院开展《指数体系》试点,由中国社科院于2020年1月先行分析上述法院2019年运行情况,并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