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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

2019-07-24 10: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7月24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该意见指,坚决禁止、从严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智力开发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竞赛活动,以及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

  上述《意见》还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例如,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相应课程标准,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的费用等。

  重庆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要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各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允许按规定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编辑: 杜静

重庆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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